2017年出台《东阳市木雕竹编红木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东红木办〔2017〕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市木雕竹编红木产业政策需同步迭代升级,(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与全市工业企业政策不符第一处:《管理办法》第三大点第1小点“对首次年度新上规的企业,再奖励10万元”与全市工业企业政策相比偏高,我市《管理办法》原定首次升规奖励标准需要修改为“对首次月度、年度新升规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第二处:《管理办法》第三大点第2小点“规上企业增加值及利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额以前两年度平均数为基数(不足25万元的,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100%奖励”中基数标准与全市工业企业不一致,需要同步迭代升级为“规上企业增加值及利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额以上一年度为基数(不足25万元的,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中广告宣传为企业自身行为,当年申报时间内设备投资1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投资项目,奖励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可在下一年度兑现,我市《管理办法》原定技改补助奖励政策需要修改为“对当年申报时间内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上述奖励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部分可在下一年度兑现,我市木雕竹编红木政策内容需要进行迭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