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经修订完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4日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文件精神,与市外专家人才签订短期工作协议的人才引进方式,第二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第三条本细则适用我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第七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自然年度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办理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申领业务,第三章申报程序及拨付方式第九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报的受理、审核、评审和发放,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申报: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发并划拨柔性引才生活补贴至所引进专家人才个人银行账户,柔性引才生活补贴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二)根据柔性引才对象对应的人才类别和工作时长,(五)年度补贴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人才薪酬金额,只能在1个纳税年度通过1个单位申领1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且3年内不再受理该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