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滨州市耀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滨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滨州东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慧力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该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准予许可,未予核准的企业可登录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21.214.94.41:81/xyzj/)查询具体原因,特此公告,附件:2023年度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结果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8日附件:2023年度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结果注:审批结果分为准予许可、不予行可、注销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