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158671/2024-00615分类:劳动就业;其他发布机构:枣阳政府网公开日期:2024-01-08标题:关于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公示文号:无主题词: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和《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机构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考察评审、局领导审定,拟认定枣阳市承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枣阳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枣阳市承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位于枣阳市人民路双创园三楼,开设茶艺师、西式面点师、电子商务师培训,培训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请向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