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修订)的通知》(长政综〔2017〕524号)文件第五部分第(三)款规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成功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但应扣除政策重叠部分奖励资金,区发改局具体解释如下:一、对制定第五条(附则)第(三)款本意的解释长政综〔2017〕524号文件是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区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之前新三板挂牌时享受过的奖励资金应在更高奖励标准中视为重叠部分,”第二句“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成功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但应扣除政策重叠部分奖励资金,即正确理解应是“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成功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转板到境外上市的,但应扣除政策重叠部分奖励资金,境外上市也成为了新三板企业的热门转板选择,若新三板企业并未选择通过新三板转板制度直接转板上市,而是先从新三板摘牌再通过改制实现IPO上市,新三板企业摘牌后再改制上市的行为,如果新三板企业直接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直接转板到境外上市的,所以应扣除政策重叠部分奖励资金,对其资金奖励不属政策重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