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川文旅发〔2023〕40号)、《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经综合考评,以下14家单位达到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成都市龙泉驿区、华蓥市、宜宾市叙州区、夹江县、广元市利州区、天全县、渠县、内江市东兴区、阿坝县、平武县、安岳县、乡城县、仁寿县、荣县,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匿名或超过公示日期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联系电话:028—86702635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