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附件: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1.粤工信材料[2023]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先进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