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州关于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具体如下:一、奖补范围本资金按照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稳步增长原则,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如下:(一)2022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净增量超2000万元以上企业,(二)2023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6%以上且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企业,(三)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5000万元企业+三季度入规且三季度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具体奖补标准依据如下:(一)2022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净增量超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增量一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4.64万元奖补,一亿元以下的每户给予2.5万元奖补,(二)2023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6%以上且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企业,(三)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5000万元企业+三季度入规且三季度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按照2023年第三季度产值同比净增量划分,产值净增量亿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补,一亿元以下的给予14.4万元奖补,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