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的公示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49号)政策要求,根据《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的函》(吉工信办函〔2023〕159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三季度稳增长增量奖补)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3〕1045号)及《关于下达2023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三季度稳增长增量奖补)的通知(大财工指〔2023〕1706号)文件要求,对申报的5户企业所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有3户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对3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拟分配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驻工信局纪检派出组,联系人:康君联系电话:0436—5215955附件:项目公示表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项目公示表.docx大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