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了保持或者恢复港口基础设施良好技术状态而采取的检查、检测评估、维修等活动,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维修等维护工作,第二章维护计划与资金第七条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是维护单位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维修养护等活动作出的工作安排,第十二条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港口基础设施进行检测评估,第十五条检测单位、注册工程师和设计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或者计算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将检测评估报告和停止、限制使用情况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维修工作应当根据检查和检测评估的结果、结合港口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估、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二十六条维护单位负责本单位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信息的整理和上报工作,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及技术状态、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与执行情况、检测评估报告、停止或限制使用情况、专项维修核验资料等信息,(三)港口基础设施检查和检测评估工作情况,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应当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的相关决策提供资料及技术支撑,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管理,第三十三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