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省2020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69号)、《关于同意千岛湖镇申报的省2020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2〕61号),千岛湖镇富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的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结合第三方审计结果和建设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现场验收核实,同意通过验收,拟对该项目予以补助(具体拟补情况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电话:0571-89601545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附件:2020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2020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