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最终入选的14个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第一批)予以公布,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一)确保试点任务完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试点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部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高水平落实试点任务依托已建港口码头,在码头功能改造和能力提升、港口智慧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等方面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场景,(三)聚焦资源集约利用,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高标准谋划后续试点充分发挥第一批试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做好已建港口码头功能优化提升工作,提高港口服务保障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着重围绕支撑国家战略实施、深入落实“两个纲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部将适时组织第二批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