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日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每件给予专利权人1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外地整体搬迁至我县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每新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2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