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徽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会议审定同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2023年12月29日进一步深化安徽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改革精神,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充分借鉴中国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大包干”工作经验,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根据不同项目类型、不同创新主体的特点和科技创新工作规律组织实施,探索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管理与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的制度体系,四、包干内容执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项目申报时不需要编制预算,五、相关制度(一)经费用途负面清单制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执行,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三)经费管理法人负责制项目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工作,附件:1.安徽省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docx2.安徽省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