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到位,现下达你单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522.89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应单独下达预算资金文件,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四、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0号)规定,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指导市区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五、按照全面落实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随文下达2024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自治区直达资金)分配表2.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