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退役军人培训150,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培训高素质青年农民100人,5、选派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及管理者培训2人,选派农民培训师资及教学管理人员各1人赴省参训,优选遴选承担过云梦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承担任务,培育机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培训机构,三、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是培训责任主体,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技推广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训承担的培训机构等专业机构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落实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