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制定了《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会同市科技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市科技局主要职责:配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职责: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市级科技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配合财政、科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管理以及项目资金清算等工作,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预算绩效职责落实到资金使用终端,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开项目预算绩效信息,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