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仙岩地砖厂(李阿芬):因你单位温州市瓯海仙岩地砖厂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我街道向你送达《关于公布瓯海区仙岩镇区工业基地B2-1地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一批)》(温瓯认定〔2023〕2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公布瓯海区仙岩镇区工业基地B2-1地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一批)》(温瓯认定〔2023〕20号),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202室(电话:0577-55561664)领取原件,特此公告,附件:《关于公布瓯海区仙岩镇区工业基地B2-1地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一批)》(温瓯认定〔2023〕20号)全文截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