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5号)和《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6号)有关规定,现就推荐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第十二批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新时代新青年新梦想二、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企业成立时,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三、申报材料申报对象在线填写真实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2月21日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生成《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表》,经申报人签字、公司盖章后将申报表和其它材料扫描上传后提交申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通过对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核查确认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信用状况、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重复资助情况等)和实地考察,于2024年3月8日前通过审核系统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网络核验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复核,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发文公布入选名单,(二)区级企业请联系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附件: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