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宜宾三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简介详见附件1),并将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3)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五、公告网站(媒体)按照三江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上述网站登载的征集公告及其附件文本为标准文本,(二)评审答疑专家评选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2.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三)在融资方案推进过程中,若出现原方案中相关要素有调整的,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案落实且拒不向我公司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各融资合作机构应分别出具《廉洁承诺书》,或由一家机构盖章报送、其他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方案通过评选后,未收到全体融资合作机构出具的《廉洁承诺书》前,(五)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尽调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