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流程,现对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拟入库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业务部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65227947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附件: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拟入库企业名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