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12:00,无依托单位盖章推荐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3.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且必须将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的合作申报协议(明确项目实施的任务分工、项目经费分配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系统,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