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拟给予安溪县交通运输局记集体三等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对象: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公示电话:0595-23235358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科室: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来信投寄: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邮政编码:362400)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