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酒环发〔2017〕441号)等相关要求,对酒泉富康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酒泉富康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酒泉富康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创建,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中,酒泉富康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落实,领导重视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中/高费方案的筛选满足清洁生产审核的需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较规范,同意酒泉富康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历程说明,完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细化中高费方案实施内容,完善各清洁生产目标可达性分析,核实所提出中、高费方案的环境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