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酒环发〔2017〕441号)等相关要求,对玉门市求鹏能源有限公司编制的《玉门市求鹏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1.企业概况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中,玉门市求鹏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落实,领导重视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的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在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之前,主要生产设备设计有3台35万吨/年直立内热式热解炉、机械化备煤装置、2套上煤系统,主要产品为年产提质煤70万吨,2.报告审核重点突出、目标确定结果内容分析充分,能够客观反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核实企业产品规模,核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清洁生产潜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