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及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现对本县行政区域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见附表),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站(场)货车不超限超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本行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851-25621123务川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51-25629778附件:_重点货运源头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