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单位:现将《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4日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集聚发展,对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有贡献的相关单位以及在大浪时尚小镇就业的设计师,(二)本措施适用于大浪时尚小镇规划范围内的产业园区,第二章支持措施第三条企业发展支持,给予活动的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时尚企业参加深圳时装周大浪时尚小镇片区活动,对时尚企业参加列入大浪时尚小镇重点支持名录的境内外展销活动,市、区、大浪时尚小镇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引进符合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导向的时尚企业和机构,根据时尚产业园区内企业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总额相对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的1%对园区业主给予奖励,单个设计师所设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建设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对经大浪时尚小镇管理机构认可的建设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主体,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最高3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