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一、申报条件按照人社部发﹝2021﹞88号文件精神,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须严格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请单位综述材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表-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与设站条件(含基本与推荐条件)和《申报表》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相关配套措施、合作招收意向、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等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三、其他要求(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填写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本级已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情况(近5年运行情况)、今年申报情况、审核推荐程序等,(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要深入贯彻国家、省文件精神,确保所有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各县(市、区)人社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加强对本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督促设站单位切实做好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若需申报,请按时提交推荐报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直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3.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