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公开根据江安县财政局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发〔2022〕59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8日前,深入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并于3月11日上报江安县财政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现就绩效自评结果反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含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详细情况见附件,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4月6日附件1: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