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20〕100号)和《关于开展文成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6日至4月10日,序号姓名就业单位补贴金额(元)已补贴月数备注1陈慧娴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122蒋锦宏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03陈文君浙江德卡控制阀仪表有限公司600004潘泽家浙江安福利生慈善基金会600005赵敏敏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26黄加鹏文成县迦美湖置业有限公司3600107兰美露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28吴昌军文成县迦美湖置业有限公司360059胡志钩文成县迦美湖置业有限公司36001210庄阳阳温州力浩过滤器有限公司36000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