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7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贺兰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县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重点遴选支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或承担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已获批建设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且仍在支持期内的原则上不再支持,在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和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等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纳入申报范围,二、申报类别(一)行业类人才小高地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作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的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和产学研联合体作为建设载体单位,(二)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以高校(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骨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单位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作为建设载体单位,三、申报条件(一)具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含柔性引进),在基础研究、推广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梯次结构合理、团队效应比较明显的创新人才队伍团队,行业类人才小高地能汇聚一批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国家、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团队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少于50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博士、硕士占团队专业人才的50%以上,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拥有一支较强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后备人才,团队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博士、硕士占团队专业人才的10%以上,(二)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自治区科研课题或科技项目,并取得研发创新成果或权威部门(单位)认证成果,行业类人才小高地须依托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取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技术成果奖,研发技术和创新成果处于国内、区内领先水平,引领行业科研创新和技术进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科研水平须处于区内先进地位,承担多项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或管理改革效果显著,促进了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经会议研究后将《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1)、《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和相应佐证材料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办公室,佐证材料要求:包括创新成果证书、产品(技术)合作协议、成果转让协议,以及出具经相关企业确认的成果产业化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最高层次奖项),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纸质版(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