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定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3〕146号)规定,现对拟享受2023年10-12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电话:(0662)7664830附件:2023年10-12月阳春市拟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名单.xls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