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每个季度安排350万元对季度平均成绩排前八名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按照第四季度(10-12月份)的平均分排名,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序号镇街10月份11月份12月份平均得分排名下拨金额(万元)绩效目标10-12月份阜沙镇100.41100.44102.95101.27165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沙溪镇100.17100.299.84100.07260三乡镇99.92101.7998.0699.92350南朗街道100.5699.8399.299.86445小榄镇99.9798.8899.1899.34540板芙镇100.58100.5496.399.14635民众街道100.4101.7694.598.89730南区街道98.3298.1899.1598.55825合计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