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公示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河巩固衔接办〔2023〕9号)精神,现将第一批符合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的人员121人,共需145200元,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5日),若有认为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张乃萍联系电话:0359-8707512附件:稳岗补助名单.xlsx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