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乡振[202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同意中塘村、东浦村、唐王村、三星村申报的4个项目纳入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至10日,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2822374,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附件: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docx常州市金坛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