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pdf软件晋市建建函〔2023〕28号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建筑业进档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建设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一)本市企业资质升级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首次获得特级(综合)、一级(综合)资质的本市建筑企业,(三)本市企业产值进档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建筑业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本市建筑业企业,(五)本市建筑业企业竞标市外大型项目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按中标金额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二、奖励标准(一)对市内企业首次获得特级(综合)资质的,(三)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市级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享受省级奖励政策,一次性突破多个奖励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在3年内兼并、重组的,不列入产值进档奖励范围,三、材料申报及初审(一)材料申报申请奖励资金的建筑业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材料初审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验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申报材料和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文件报送市住建局,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三是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4月12日前将初审结果和相关申报资料以县为单位报送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