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双创孵化载体软硬件提升、教育培训、导师服务、创业活动等工作开展,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工作,给予孵化载体0.5万元资金补助,给予孵化载体1万元资金补助,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资金补助,给予该企业的原孵化载体额外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四、鼓励使用科技创新券鼓励双创孵化载体积极挖掘在孵企业科技服务需求,在孵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使用量作为孵化载体运营质量的具体评价指标,七、优化双创专家团队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八、优化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政策对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成长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