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单位: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29号)要求,给予2021年度申报并于2022年3月1日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证书的单位一次性奖励,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生产加工基地位于城厢区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颁发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的生产单位,二、奖励标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三、申请及资金拨付符合申报条件的获证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报,同时提交《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经我局核实无误后,经办部门:莆田市城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联系人:林洪海联系电话:05942822993附件: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3日附件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申请单位全称(盖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获证类型证书编号法人代表补贴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经办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