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持方向和标准(一)品牌建设工作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按照《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威政办发〔2019〕2号)文件规定,按照《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威政办发〔2019〕2号)文件规定,(四)专利建设工作6.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企业,对年内获得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国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等)且有效转化运用的企业,三、附则(一)奖励资金仅对本年度新获得品牌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二)本意见扶持政策需同时符合的《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文财字〔2021〕12号)的规定,附件: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附件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一、关于品牌建设工作方面(一)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二)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申报材料提出扶持资金初步意见,二、关于质量基础建设工作方面(一)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材料提出扶持资金初步意见,(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材料提出扶持资金初步意见,四、关于专利建设工作方面(一)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材料提出扶持资金初步使用意见,五、附则区市场监管局将上述初审后的证明文件等材料以及初步扶持资金意见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