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4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水产良种场的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区不重复补助),对新获市农产品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项目的形式给予每个主体1万元补助,对通过SC认证的农业主体给予3万元奖励,对由农业主体出资新实现食用农产品主体追溯和全程追溯的生产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25万元和1万元,对通过区级新认定的“未来农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安排300万元用于农业政策性保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强镇、森林康养名镇的乡镇给予每个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的主体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省级现代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