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及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3〕138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四)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遴选2023年的培训项目,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七)能够履行《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设置及要求,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八)能够在2023年12月25日-12月30日组织开班完成培训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90人),二、申报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三、培训任务本项目培训资金共27万元,培训任务如下:(一)培育高素质农民90人,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于2023年12月14日前邮寄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邮戳日期为准),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联系人:黄观妹联系电话:0763-6639009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