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初审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第三批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向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536--3889685办公地址: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中心失业科窗口附件:青州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公示汇总表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青州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公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