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现将太白县2024年提前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监督,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宝发改投资发〔2023〕719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96万元),太白县咀头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实施地点:咀头镇梅湾村2、建设内容:新修排水渠800米,配套铺设污水管网800米,加宽排水渠40米,广场地平修复800平方米,新修排洪渠40米,3、资金规模:3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4、实施期限:1年5、实施单位:咀头镇人民政府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96万元,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0917-49512270917-4955875监督单位: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