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我局受理高国雄等2人、清远市恒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创业补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详细名单如下:序号补贴类型企业名称享受人员身份证号补贴金额1一次性创业资助清远市恒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国雄5303251973*****73510000元2佛冈县大海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李伯潜4418211989*****91010000元3创业带动就业清远市恒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国雄5303251973*****7356000元4佛冈威尼森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王妙泉4452211979*****03827000元以上人员、企业符合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电话0763-4883613,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