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2022〕57号)、《云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云霄枇杷用标主体品牌建设进行奖补的通知》(云农综〔2023〕31号)的要求,按照审批程序,经获证主体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拟奖补主体名单,现将云霄枇杷用标主体品牌建设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大家监督,监督电话:0596-8532221,附表:云霄枇杷用标主体品牌建设拟奖补名单汇总表云霄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附表云霄枇杷用标主体品牌建设拟奖补名单汇总表序号拟奖补主体认证类型证书编号获证时间“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编号拟奖补金额(万元)1云霄县张勇章水果家庭农场绿色食品LB-18-23111319102A2023年11月27日AGI02899-220102.0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