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0号)有关规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经审核,拟给予广西裕龙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皇马机动车综合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个企业共2名持券人员带动就业补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向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777-3685606,传真:0777-3685697),附件:2023年第3批次钦北区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补贴公示名册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7日文件下载:钦北区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补贴(2023年第3批次)公示名册.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