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江农发〔2023〕168号)精神,经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和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审核,江苏华迈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扬州金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麦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申报要求,共申报贷款贴息金额580747.33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4-86533455,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