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彭阳县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2〕101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项目(第二批)实施情况及拟兑现补贴资金公示如下:(一)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完成情况1.提升朝那乌鸡区域特色品牌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建立朝那鸡专营店8万元,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彭阳县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共安排资金1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1.2万元,自筹资金63.3万元,本次通过验收兑付中央财政资金11.5万元,(二)彭阳县朝那鸡养殖协会提升朝那乌鸡产品特色品质,彭阳县朝那鸡养殖协会实施彭阳县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共安排资金78.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本次兑付资金15.5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16日,请于2023年12月16日18:00前,12317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