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发[2012]163号)、《关于清理调整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97号)、兰溪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修改兰溪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政策意见实施细则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通知》(兰现代农业[2017]2号)等文件精神,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2022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励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决定对浙江兰溪新农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获上级表彰的59项内容给予2022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励,奖励资金共计81万元,资金从地方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之产业兴旺经费中列支,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为兰溪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附件:2022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励清单.docx兰溪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