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温科管〔2023〕13号),乐清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孵化器、温州蔚来孵化器等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详见附件)备案为温州市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乐政办发〔2022〕61号),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科技孵化器的,分别奖励运营单位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根据上述文件内容奖励乐清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孵化器、温州蔚来孵化器等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依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共340万元,奖补资金总量控制核定后实际发放共340万元,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温科管〔2023〕18号)2.《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乐政办发〔2022〕61号)3.奖补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市财政局2023年1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科字〔2023〕5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资金的通知.pdf。